季广茂
北师大教授季广茂新书被批评 在博客上发文称对方“屁眼教授,无耻下流” 他昨天接受本报专访———
●对话背景
去年11月,四川师大教授钟华撰文批评北师大教授季广茂,称其所作学术新书《意识形态视域中的现代话语转型与文学观念嬗变》——“文题不符、信口开河以及屡屡出现常识性错误”等等。
之后季广茂在自己的博客上,发表了多篇文章回击钟华,其中使用了“屁眼教授,无耻下流”等诸多不雅用词。
前两天,事件经相关媒体披露后,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。
昨天下午法晚记者通过电子邮件,采访了正处在舆论风口浪尖上的季广茂教授。
他称,面对别人的批评,不应该使用那些激愤之词。即使被别人泼了大粪,也应该学会隐忍。
季广茂其人
1963年生。1987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。
1997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,获文艺学专业博士学位。
2002年7月前任教于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,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2002年9月调至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。
目前态度
过激言词污染学术殿堂 向学界及网友郑重道歉
法晚记者(以下简称“FW”):您和您对学术同行的严厉批评目前正陷入一场舆论漩涡。但是我发现,之前媒体所广泛报道的、您对钟华教授的“不雅”批评,似乎被您删除了……
季广茂(以下简称“季”):那些文章确实已经删除。当初言词激烈,实在是小人物的绝望之举,近于自杀。 但水是有源的,树是有根的,季某人如此失态也是有原因的。
被人临头泼粪,却连辩诬的机会都没有,其愤怒之情可想而知。失眠、厌食、精力无法集中、记忆力严重丧失,甚至忘了上课的时间、同学们的名字,总之是很惨。
他说也想理性、克制,但无法做到。老师劝,同事劝,领导劝,劝不住。
现在终于能够较长时间地平静下来了。如此失言、失态、失礼、失德、失身份,不应该。本人就职学校的传统就是“学为人师,行为世范”。如此做派,将如何向学生交代?
现在反省起来,我的过激言词污染了学术殿堂和网络空间,很是不该。
所以现在我愿意向北师大、我的师长和同事,向全国的学术界同仁和网民郑重道歉,我的言行或者令你们受辱,或者令你们激愤,这都是我的错误。保证不再发出激愤之言,保持理性和克制。
往事重提
他的批评是种谋杀 满纸都是我的鲜血
FW:我注意到今天(指26日——编者注)中午和下午,处在舆论风口浪尖的您,依然在自己的博客上继续写着批评钟华的文章,是不是现在您仍然很生气、很有情绪?
季:总是有人难以理解,为什么钟华的“一篇论文”,会使我这样一个学者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,以至于这么多天过去了,还耿耿于怀?
他们不知道这种伤害对我而言有多深,有多重。我说过,这次所谓的与钟华之争,绝非“学术之争”,而是由某些人精心策划的“泼粪行动”。
它(指钟华的学术批评)上来就“斩立决”,连句虚伪的客套话都没有(一般批评性的文章都不会省略这个程序)。
稍有学术常识之人都会看得出来,这哪里是什么“学术批评”,这分明是一个道德家在义正词严地声讨一个小混子,一个老爷爷在声色俱厉地教训小孙子。
而且这些指责完全是无中生有、信口雌黄、指鹿为马、颠倒黑白的。 FW:恕我直言,学术观点本来就应该在批评中日臻成熟、完善,除非对方的话,对您造成了很大的伤害。您认为呢?
季:这种伤害意味着什么?这种伤害可能导致的结果是:同行可以蔑视你,学生可以瞧不起你,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你的著作,没有杂志社愿意发表你的文章,没有学术会议向你发出邀请,你无法申请任何课题。
一句话,等于被学术界放逐了,一切都前功尽弃。这是一种高明的谋杀,满纸都是我的鲜血。
心中愤懑
学问被玷污不能辩白 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
FW:您此次对批评者的激烈情绪和反应,会不会让您以后失去真正的、中肯和善意的,甚至有助于您提高的批评和建议?
季:本人对于一切身外之物,向来没有太大的兴趣。所拥有的,只有视若生命的学问,它是我的惟一。如果学问被人如此玷污而得不到辩白,我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。
可能有人会说,作为当事人,你应该虚心接受批评,至少应该谦恭地接受不同学术的意见。可这是正常的“批评”吗?这是“学术意见”吗?这是泼大粪!
FW:那么您认为的学术批评应该是什么样子的?
季:真正的学术批评的构成,需要许多因素,但最起码要求“学术争论”的双方或双方具备相应的学术资质,释放起码的善意,这两样钟华都不具备。钟华甚至到了张嘴即错的地步,虽然他贵为教授。
曾经痛苦
对方批评让我魂飞魄散 上课常忘记学生的名字
FW:您认为自己的这种激烈反应,会导致学术同行对您的不满和厌恶吗?为什么?
季:我的这种过激言词肯定是亲者痛,仇者快,最后落个孤家寡人一个,姥姥不亲、舅舅不爱、人见人烦,损失惨重。
对于这种看法,当初我愿意用电影《集合号》中的谷子地的话来回答:“你们还想让我和你们说什么,钟华向我耳朵里塞大粪,还让我冷静?”
钟华的这种言论,如果与我无关,或许我可以接受;不仅可以接受,还有可能反复玩味,因为我不敢保证不上他的当。
但我是当事人,它让我魂飞魄散,令我愤怒、失眠、厌食、精力无法集中、记忆力严重衰退,甚至忘了上课的时间、同学们的名字。
FW:我应该把您刚说的话理解为情绪激动时说的,对吧?那么冷静下来之后您感觉这样说话、做事对吗?
季:嗯,冷静下来后,意识到面对别人的批评,不应该使用那些激愤之词,即使被别人泼了大粪,应该有修养,应该学会隐忍。即使逼出癌症来,也比污染学术空气和社会空气强吧?牺牲一个小我,成全一个大我。
再说“同行”
我不需要钟华来道歉 因为道歉真诚性可疑
FW:我注意到钟华先生也通过媒体表达了自己的观点。但他的用语比较理性,至少没有用一些“不雅”的词语和您对骂。 您怎么看待自己的激烈情绪和对方的相对冷静?
季:我刚才说过了,我损失惨重,是真正的受害者。但钟华对我大泼其粪之后,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来,仿佛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,又克制,又理性。
他受害的唯一原因就是我出言不逊,但这不会构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。
网友们骂我,我都看到了。网友们骂我是猪、狗、王八蛋、龟孙子,尽管骂,我可以帮他们一起骂。骂完后哈哈一乐,拍屁股回家,吃饭、洗澡、睡觉。
FW:你受到如此巨大的伤害,是不是需要钟华向您表示道歉,心里才会平衡些呢? 季:虽然被深深伤害,但我不需要钟华来道歉。因为在这种情形下,他道歉的真诚性是可疑的。
FW:您曾经在情绪激动时说过,钟华先生“不配做您的同行,甚至没有做教授的资格”。现在已经冷静的您认为钟华先生是您的同行吗?
季:从现行体制来看,钟华应该算作是我的学术同行;但就其实际水平和实际能力而言(在学术问题上要么无凭无据,要么张嘴即错),就其不顾一切地伤害一个无辜学者这一行为而言,我不觉得我与他是“学术同行”。
善后问题
对方如果拒绝“认错”
是否起诉还在咨询中
FW:我注意到钟华在批评您的观点时,用了许多贬义词,有些恐怕还是一般人难以接受的,对于您这样脾气的人来说,是否更难接受?
季:贬义词我接受,但前提是实事求是的贬义词。我长得胖,你说我胖,或者说我肥,我当然接受,因为这也不算什么错。
在生活中,我自以为脾气算好,至少在公开场合,在同事间,在同学间,脾气不错,很少生气,很少发火,中规中矩。
FW:尽管您感觉对方的话深深地伤害了您,但是如果对方一直拒绝向您道歉,您会通过诉讼要求对方“认错”吗?
季:就这个事件,我目前正在咨询法学专家,暂时没有成熟的想法。是否诉讼,如何诉讼,我一律听从律师的意见。因为他们是专家,我是外行。
FW:如果钟华在四川起诉您对其采用了侮辱性语言而要求索赔的话,您会是什么态度?
季:还是要听律师的意见。
FW:假设真的到了诉讼的地步,在法庭上见到了钟华先生,你最想说什么?
季:我只想问他一句话:我们往世无冤,今世无仇,为什么你这样伤害我?
律师观点
钟华文章属学术争鸣
季广茂言论涉嫌侵权
针对季广茂和钟华两位教授的口水之争,今天上午,法晚记者采访了我国知名律师韩一村先生。
韩一村律师首先认为,不管从法律层面还是从社会层面上,我们都应当允许和鼓励正当的学术争鸣。因为,学术观点只有通过不断质疑才能更加完善和进步。
具体到目前的事件,韩律师认为,钟华教授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学术批评文章,应当理解为是正当的学术争鸣。
当然,文章里面确实有些过激的语句,但总体来说是在社会道德的容忍范围之内。
因此,钟华教授的文章和言论对季广茂教授并不构成名誉侵权。
韩律师同时认为,季广茂教授在博客上的言论,使用了侮辱性语言,显然超出了正常的学术争论范围。已经涉嫌构成对他人名誉权造成伤害,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针对博客这一特殊的言论承载工具,韩律师认为:“尽管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对博客这一特殊传播渠道进行定义和界定,但是从法理上来说,它有完全的开放性,应当视为一种特殊的公开场合。”